朗读
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18〕52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房屋征收中心研究制定了《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象山政策 > 象山县房屋征收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angshanxian/xiangshanxianfangwuzhengshouzhongx/2020/0918/29164.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