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潮鸣街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科室、辖区有关单位:
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街道辖区内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下城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的稳定。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的方针,强化和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下城区潮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三人〔含〕以上死亡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街道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 指 挥:周国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包志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蔡 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 彤(街道人武部部长)
祝 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强(潮鸣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科、民政科、城管科、财经科、基联会、潮鸣派出所、区城管行政执法潮鸣中队、交警中队、下城区长庆潮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财经(安监)科。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需求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各项工作。
(三)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4、建立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5、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各单位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事故区域实行封锁。
(四)各专业组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2、安全保卫组:由综治科、潮鸣派出所、街道人武部、交警中队、行政执法潮鸣中队负责,组织警力等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医疗救护组:由下城区长庆潮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4、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民政科、财经科、城管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人员、物资、通信交通等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5、新闻报道组:由街道党政办(宣传部门)牵头,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街道财经(安监)科牵头,街道基联会参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党政办、民政科、综治科(信访办)、社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好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1、各社区、企业、街道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各社区、企业、街道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完善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变化和演练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并及时报上级备案。
3.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应急信息网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并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六、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电话报警和先期抢险
(1)迅速拨打公安110或119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立即如实报告街道党政办值班电话(87295690)、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7041937,87224649)或行业主管部门;再由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安委办报告事故情况。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
(5)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救援力量。
2、书面报告 :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发生时间、详细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3、事故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救援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应严格着装规定,不得穿着如带钉的鞋、化纤衣物等容易引起火星的服装;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七、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八、行动方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外,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街道接到所辖范围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救援指挥调度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报告和专家意见,确定行动方案,向各应急救援组织下达行动命令。
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接到街道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出动命令后,迅速组织好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物资奔赴事故发生地,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施救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根据街道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指示,紧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当地群众紧急疏散。
依靠街道力量不能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由街道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区安监局,请求支援。
附件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示意图
2:潮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流程图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