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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委〔2009〕48号
关于成立天水街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党组织:
根据市委、区委的部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成立街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毅敏(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何政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 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来伊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孟永谦(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姚唯一(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学红(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严 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唐国宏(街道党工委委员、副处级组织员)
沈立峰(街道党工委委员、天水派出所所长)
成 员:楼旭霞(街道党政办主任)
吴伟民(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曾泽元(街道党政办副主任、文明办主任)
夏 艳(街道财经科科长)
邢娟娟(街道民政科科长)
楼燕青(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雅仙(灯芯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乃刚(仓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伟达(胭脂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艳萍(戒坛寺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月枝(延安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夏大双(环北新村社区党委书记)
顾建潮(皇亲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卫江(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维民(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伊凡(标力大厦楼宇党总支部书记)
雷祥雄(浙江文化大厦楼宇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吴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国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宣传三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四楼。办公室各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唐国宏(兼)
成 员:楼旭霞 鲁 韵 楼燕青 毛雪梅 张 强
蔡巧燕 刘芳芳
主要职责:
1、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各组的协调、沟通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督促落实;
2、负责与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
3、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负责起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阶段性指导意见、各项工作计划、会议通知等材料,汇总审核各单位的方案、计划;
4、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会议发言、阶段性专题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
5、负责收集掌握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做好典型挖掘、培育工作,及时向市、区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
6、做好街道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7、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等工作,收集、统计各类报表,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宣传组
组 长:曾泽元
成 员:娄潇潇 程寅生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2、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
3、定期编发《天水简讯》;
4、做好与各级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整理和保存整个活动期间的媒体宣传材料、影像资料;
6、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指导组
组 长:吴伟民
成 员:夏 艳 邢娟娟 周卫江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指导检查工作方案和阶段性指导检查工作计划;
2、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3、参加社区、企业等党组织召开的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大会等,做好检查、服务和帮促工作;
4、掌握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注意推广、总结经验,注重加强工作研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反映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冯俊同志、赵洁生同志。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党政办 2009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