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转发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事局
关于转发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考核对象问题。区管中层干部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其他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机关工勤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在2006年度争创满意单位工作中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单位(共十个),其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区管干部)的20%确定,其他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区管干部)的13%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按比例合理确定。
三、考核结果的审核上报。2007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有关考核情况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核,其余单位的有关考核情况由主管单位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按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需上报的审核材料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一式两份、《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表》、《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人员名单表》。上述审核材料于明年1月底前上报。
中共下城区委组织部 下城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