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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住建〔2015〕4号
2015年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建筑企业、管辖工地项目部:
为汲取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建筑施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4]549号)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工作,我局于12月31日起,组织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3个,总建筑面积40.74万平方米(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个,装饰工程4个)。
执法检查对各受检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各方建设主体履行市场行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作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工程实体结构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现场实施,施工现场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扬尘污染控制、工地宿舍区内环境卫生情况及消防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受检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不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部分工程管理情况较好,但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此次执法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65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共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工程项目部未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部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率不足的现象较严重,并存在对施工现场情况不了解的情况。如: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无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清楚施工情况。
(二)质量方面:
部分工地存在原材料进场管理不严,部分原材料进场手续不全,部分原材料无合格证等问题。
(三)安全生产方面:
部分工地楼层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落实;个别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现场配备消防器材不足;民工宿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如: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武林广场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武林广场,楼层临边无防护,且外架也未跟上,临时围挡向人行道倾斜,拉杆已脱离地面,随时有侧塌的危险。
(四)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工地存在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未落实,外架密目网破损污染,施工场地积水,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并未及时清运的问题。
三、处理决定
1.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较多的下列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①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武林广场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②项目名称: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北京万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不落实,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本次专项检查自查不认真、不全面的工地,浙江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仓储用房工程,施工单位: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国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对所通报企业,我局将按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春节等传统节日即将来临,发生事故的因素大幅增多,各建设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确保我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各建设主体要认真抓紧组织整改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悬挑架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及论证,尤其是专项方案在现场的实施工作。强化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拆卸安装行为,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5年1月6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政府办、区安委办。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