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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安委(2017)4号
根据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安委〔2017〕15号)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下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英蛟,联系电话(传真):85835050,邮箱:xc_ajj@sina.com。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3.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4.区级有关部门名单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下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安委〔2017〕15号)要求,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平安杭州建设为载体,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的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街道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全区“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二)政府和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机制建立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7月起至12月止,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自查排查阶段(7月)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区级各有关部门大检查重点领域具体见职责分工),并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政府和部门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找准问题和短板,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区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区安委会将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落实并推进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于7月27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整治管控阶段(8月至10月)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以及年度执法计划,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高危、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做到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尤其是强化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区域和岗位的重点管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制定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等底线监管措施。要采取“回头看”“暗访抽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跟踪复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是否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8月22日前,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区安委办。9月25日前,将上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落实情况报送区安委办;10月24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总结报送区安委办。
(三)重点防控、建立机制阶段(11月至12月)。
围绕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各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在12月1日前,将辖区和行业领域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方案报区安委办。
四、职责分工
1.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校车、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区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区公安分局负责消防、民爆物品和剧毒品、油气管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下城大队负责实施;
5.交警下城大队负责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6.区文广新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8.区经旅局负责旅游和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9.区卫计局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机构消防安全以及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0.区城管局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含水气管网、城市燃气)、市容景观(含工程渣土处置)、环境卫生、城市河道、户外广告等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1.区民宗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2.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化工、医药、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他工业企业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旅局配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17〕22号)要求,区经旅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区运管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文件中相关要求纳入各自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各负责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短板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牵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领导、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各街道和专委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完善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区安委会将采取多种形式适时对各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将纳入平安综治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三)强化隐患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大检查期间,区安委会将集中曝光两批(次)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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