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下城区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下科字〔2015〕15号)和《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号),现开展创新券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创新券的支持对象主要为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优先支持重点打造的产业园、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载体平台内企业。
二、创新券使用范围
企业购买与非关联单位合作或自主开展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检索查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或已列入各级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市创新券资助标准
补贴服务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使用省市级创新券分配资金。
四、区创新券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