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下卫〔2017〕182号
关于同意设置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的批复
三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乐天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置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的相关申请资料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同意设置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有关核准项目详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筹建二级康复医院,特别要做好消防安全、排污处理与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资质确认等工作,完成后报我局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办妥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执业。特别告知你们,开设医疗机构可能涉及市场监管、消防、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税务、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土地性质变更审批、环评、消防备案、规划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请你们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考虑到你们的选址距离高铁线路≤5m,特告知你们到规划、铁路沿线建设管理部门、高压电力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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