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下城区教育卓越人才发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下城区教育卓越人才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人才发展战略,按照《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下城区“人才强教”发展战略》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教育人才作用,为建设“更包容、更开放、更精彩”的教育现代化城区、开启新时代全域中央商务区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一)优质师资引入项目
目标定位:聚焦源头引入,着眼“尖端、骨干、新生”三个层面师资力量,通过拔尖人才引进、拓宽直接考核招聘范围等形式引入优秀教师,同时为新建学校做好干部、教师储备。
推进举措:
1.实施拔尖人才引进并给予专项奖励。由区教育局制定年度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经区人社局审阅后,面向全国发布招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考核、区政府审批等程序,选聘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对于引进的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奖励5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要求服务期十年以上。对于引进的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省骨干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等,奖励3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要求服务期十年以上。(对上述人员中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相关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待遇。)
2.拓宽优秀教师引进渠道并给予经费保障。将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纳入直接考核招聘范围,由区教育局制定招聘方案并向区人社局报备,为考核录取的优秀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公寓。将新引进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浙江省内在职在编教师纳入人才引进奖励范围,奖励1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要求服务期十年以上。
3.加大新建校(园)师资力量储备并设立开拓创业奖。在新建校(园)启用前一年,按校(园)起始1-2年级招生规模,核定干部职数、教师编制数和用人指标数,在原有每年净增100个招聘指标基础上,适当增加用人指标,用于新建校(园)做师资储备。设立新建校(园)开拓创业奖,鼓励校长、教师到新建学校任职任教,将原北部任教津贴调整为新建校(园)开拓创业奖,在建校五年创业期内,按照每位教师5000元/年发放。对于主动到新建校(园)或集团办学新建校(园)区任职的名校(园)长,给予10万元专项奖励。对于主动交流到新建校(园)的具有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骨干教师,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要求服务期五年以上。
(二)师资培养进阶项目
目标定位:聚焦骨干培养,着眼“名师名校长、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培育,通过新锐培养、海外研修、名师智慧空间站等项目,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名师和后备管理人才,努力构建集教学、科研、师训一体化的区域名师梯级培育机制。
推进举措:
1.建构新锐名师培养系列。“新锐名师系列”包括新锐管理者、新锐青年骨干教师、新锐名教师培训培养项目,每个项目每期培养40人左右,培养周期为2-3年。新锐管理者着眼于未来5-10年校园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建成百名后备干部人才库,打造高素质青年后备干部队伍。新锐青年骨干教师着眼3-8年青年骨干教师,致力于培育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后备力量。新锐名教师培养培训旨在培养具有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的名师群体,为培养省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秀等学科领军教师储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