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处、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全体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重点内容
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首先要把学习贯穿始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着力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的过程。
1、牢牢把握主题,切实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始终贯穿主线,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长期坚持、努力实践。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明确主要任务,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清醒而顽强地为之奋斗。
三、具体安排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8年6月底告一段落,具体分动员部署、深化学习,专题教育、促进工作,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来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深化学习(1月至2月上旬)。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学习资料,设计教育载体,及时组织召开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动员会,开展宣传发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十七大为指导,理清08年工作思路。邀请县宣讲团来我局进行宣讲。根据县委要求,组织干警开展"千名干部问民生"活动。
(二)专题教育、促进工作(2月中旬-5月)
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服务水平。1、开展"千名干部下企业,优化服务促创新"活动,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到12家企业宣传十七大精神,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征求企业对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司法行政工作意见;2、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坚定不移高举旗帜,创业创新再铸辉煌---2008年党员读本》;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十七大知识竞赛活动;4、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县轮训,组织全局干警再学习;5、以十七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五种能力。一是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三是深化法治建设的能力;四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五是创新发展的能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总结经验,形成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并开展一次半年工作回头看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钱小林同志任组长;邹建文、朱妙涛同志任2副组长;吴松林、王竺厦、朱向晖、李轶嗣、郑伟忠、胡杰等同志任组员。下设办公室,朱妙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局领导要率先示范,在带头学习的基础上,做好全局干警的辅导学习。局机关各科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按照局统一部署,组织好学习,通过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实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00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