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康的节日,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县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及危化企业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注意检查车间建筑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零部件的存放是否合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治理情况,电气设备、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等的使用与治理,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方面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订计划,逐一排除治理和整改。在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并将《泉溪镇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与1月25日前报镇安委办。
电话:87726298 传真:87727701
二、镇政府办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各村、各企业是否按泉政[2007]73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本镇辖区内的危化企业及参照危化管理的企业,除全面面上检查外,还要加强安全评估是否已通过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企业、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参加。
2、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好扎实有效。
3、检查人员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4、必须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完成隐患整改。
特此通知。
附:泉溪镇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泉溪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
泉溪镇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表
填报人:
隐患所在企业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计划
及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分管领导
计划完成时间 督办人
完成情况
未按时完成
整改说明原因
注:1、各企业请务必认真填写,若无隐患请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回。
2、本表请于1月25日前上报,传真:8772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