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统一办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便于司法所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省司法厅要求,统一办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2008年5月底前在岗的司法所工作人员。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数码照片1张(证件照),JPG(图片浏览格式的一种)格式,注明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三、要求
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信箱(wysfjjck@163.com)或使用移动硬盘、U盘送到司法局基层科。
联系人:王竺厦 联系电话:87646626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