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落实源口水库库区养殖场
禁养补偿经费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保护源口水库库区水源的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农业局会同白姆乡、桃溪镇对源口水库库区养殖场情况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并已着手活猪处置、猪舍拆除、签订补偿协议等工作。源口水库库区共有养殖场14家,猪舍面积2634.77平方米,存栏猪425头。按照政府禁养补偿政策,14家猪场禁养补偿共需经费63.5万元,其中白姆乡需42.9万元,桃溪镇需20.6万元。为确保库区禁养工作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禁养工作,恳请县政府尽快落实禁养补偿经费,并将补偿经费划拨白姆乡和桃溪镇政府,由白姆乡和桃溪镇政府负责补偿到养殖户。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附件:源口水库库区养殖场禁养补助表
(联系人:程杰,联系电话:15967930818)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