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鲜活农产品产地检疫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做好鲜活农产品检疫服务,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传播。省植物保护检疫局发了(2005)3号文件,要求各地植物检疫站对应施的新鲜蔬菜瓜果及时做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根据规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要经过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方可。因此,特提出鲜活农产品产地检疫的要求:
一、“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种类:新鲜蔬菜、瓜类、果类、食用菌。
二、申请产地检疫。凡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都应向县植物检疫站申请产地检疫(其它种子,苗木基地也需申请检疫)。
三、产地检疫。县植物检疫站接到产地检疫申请,在农产品生长季节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产地检疫。经产地检疫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四、调运检疫签证。需外调的农产品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到植物检疫签证点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绿色通道”要求,请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对本区域内的农产品基地,做好宣传,协同搞好农产品检疫工作,促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做好工作。
二00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