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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07]125号
关于印发《武义县“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
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武义县“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农业局,县府办。
武义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5印发
附件:
武义县“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金华市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关于《金华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金市农通[2006]90号)的要求,结合武义“平安畅通县”创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平安武义”、“平安畅通县”总体部署和“平安农机”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创新完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巩固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底,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12个和示范户80个,通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村、户典型的建设,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工作全面规范,上牌率、持证率和检审率达到80%以上;农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事故隐患明显下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下降5%。逐步构建起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督管理。
三、工作步骤
1、2008年1—4月:各乡镇(街道)按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村、户标准》,确定申报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申报,报县农业局“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5—8月:各乡镇(街道)对照标准进行查漏补缺。领导小组对乡镇进行检查考核,对符合要求的推荐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
3、9月—10月:完成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