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片、各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提高镇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努力建设平安桃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对象为全体镇机关干部。
二、考核办法
以行政村为单位,以百分制为基数,当月达到各项指标的为满分,达不到指标要求的 ,按实际完成情况扣分,直至当月分数扣完为止。扣分内容为:
1、平安创建台帐资料不健全,月报表不及时、不如实准确填报的扣 10分;
2、发生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起扣 30分
3、发生刑事案件,每起扣 10分,重大刑事案件每起扣20分;
4、治安案件,每发生一起扣 10分;
5、发生民事纠纷未及时调处或未经调处就直接上交的,每起扣 25分;因民事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的,每起扣30分;
6、交通安全事故(各行政村所辖区域)每起扣 10分,造成1人死亡的每起扣20分;造成重特大后果的每起扣30分(以县交警队认定为准);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 15分,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每起扣30分(工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办人员每人每起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