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王宅镇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王宅镇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王宅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印发
王宅镇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武政办[200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体检对象与内容
1、体检对象。免费健康体检的对象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本镇农民和居民。
2、体检内容。免费健康体检的内容为物理体检(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B超(肝、胆),心电图。其中,对7岁以下儿童按照儿童系统管理要求予以生长监测,对中小学生根据学校卫生有关要求实施体检。
二、体检时间与方式
1、体检时间。从2006年起,每两年体检一次,具体体检时间由镇政府统筹安排。
2、体检单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由王宅中心卫生院承担本镇区农民健康体检任务。
3、体检方式。为方便群众,采取卫生院定时下村蹲点体检为主和到卫生院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 农民健康体检采用"健康券"方式运作。"健康券"分"一
般健康券"和"特殊健康券"两种。"一般健康券"用于成年参保对象健康体检,面值20元,为二年一次;"特殊健康券"用于7岁以下儿童监测和中小学生的体检,面值10元,为一年一次。
2、"健康券"由县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由镇政府负责发放,由村(居)委会统一保管。卫生院下村体检时按实际体检人数收取"健康券"。
3、对未能参加集中体检的参保对象,可将"健康券"发给参保人员,由其自行在规定期限内凭"健康券"到王宅中心卫生院体检。
4、"健康券"仅用于在王宅中心卫生院体检,不得冲抵现金。7岁以下儿童和中小学生可按"健康券"的面值冲抵相应的监测或体检费用。
5、中小学生和学前三年儿童在其所在的学校或幼儿园进行体检,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协助做好体检工作。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要求2006年、2007年二年度农民健康体检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06年体检率达到50%以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镇对各村卫生工作的考核内容。
2、加大宣传力度。各行政村要加大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的宣传
力度,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使农民健康体检这一利民政策家喻户晓。
3、认真抓好落实。中心卫生院在为农民进行健康检查时,要认真细致,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驻村联户责任医生制,双向转诊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体检率,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通过体检及时发现疾病,做到有病早治,让农民感受到健康体检的重要性,提高对健康体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加体检的积极性。
4、建立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报表制度。中心卫生院要按季度(每季末次月5日前)将体检工作报表上报镇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农民免费健康体检是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需要,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关怀的一件实事。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