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三所小学: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基[2008]8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教体艺[2007]1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现对各校及有关单位学习贯彻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及教研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对提高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作用。
二、各校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重点解决用专业艺术教育的要求来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以“成人化”、“庸俗化”等不良风气取代正确的育人导向,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以盈利为目的或商业性庆典艺术活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