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人民政府:
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自经营权整体出让后,投资业主加快建设进程,已进入全面施工,力争2007年“五·一”黄金周对外开发。前期涉及建设用地土地征用、房屋折价、坟墓迁移等政策处理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基本到位,为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止,已由我局垫付政策处理等各项资金共计398.35万元,其中支付西联乡上田村征用46亩建设用地及原有房屋折价补偿等费用135万元,支付西联乡宣田村第一期征用19亩建设用地费用38万元,支付王宅镇金龙村征用6.2亩建设用地费用7.55万元,支付柳城镇弄畈村征用6亩建设用地费用12万元,支付下田至上田进区公路土地、山林等补偿款35万元,支付宣平溪水库范围砂场、板栗青苗等补偿费10万元,支付森林公园范围内坟墓迁移补偿款(包括给予相关村建造公墓补助)12万元,支付下田服务区范围原有临时建筑物拆除补偿款3.6万元,支付西联乡政策处理工作经费10万元,支付政策处理中日常费用(包括首期建设用地勘察、评估等报批费用以及上田村房屋腾空费用)15.2万元,支付前期筹建考察、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评审论证、上报审批等费用120万元。下一步,按照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尚需征用下田服务区范围建设用地45亩,预计征用费90万元,征用景区内用于各类旅游设施建设用地30亩,预计征用费30万元,实施进区公路复绿工程需要资金150万元,共需资金270万元。
据此,请求县政府将首期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我局,用于安排解决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建设中涉及政策处理等各项所需资金。
以上如无不当,请予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