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
为确保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2003年农业税征收工作。根据武政发[2003]48号农业税征收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2003年农业税征收任务下达到各村(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税代金按每百公斤92元计算。做到一户一票,做到税款日结日清,解缴国库。
二、今年农业税收实行先减后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增:
1、因病制贫的特困户;
2、最低生活保障户,五保户;
3、现役军人义务兵户(干部身份除外);
4、计生独女户(已领证的);
5、“8.15”洪灾的水碓坑、石柱源、田坪三个村;
6、生活困难的残疾户;
7、其他困难户;
一般掌握在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余农户仍继续征收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