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5 ) 197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早在 1997 年,就提出要实行全世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03 年 10 月 14 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此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多次召开会议,三令五申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实施经济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第一,保护耕地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土地资源是可持续发展三大要素(人口、资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耕地是人类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 第二,保护耕地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第一手措施。“为政之要,首在足食”。 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作保障。第三,保护耕地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土地对农民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耕地是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保护耕地,从根据上讲就是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第四,保护耕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可以有效地促进开发和利用各种存量土地和非耕地搞建设,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总之,保护耕地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各行政村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