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金华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引导学校和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认真组织实行《学校体质健康标准》,为学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良好的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武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顺宏
副组长:潘胜东 高江洪
成 员:徐正跃 林 奇 傅 伟 潘泉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正跃、林奇、方志明、王伟武、金翀等同志组成,徐正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原则
1 、公平、公平、公开原则。必须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2 、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促进学生的平时锻炼,增进学生体质。
3 、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挥特长。
四、考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4 日,具体时间以体育考试秩序册为准。
五、分值设置及操作办法
(一)体育平时成绩。 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3 个学年评定,每一学年 5 分,共 15 分。
体育平时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 1/10 者为不合格,该学年成绩为 2 分。评定成绩必须及时公布,县教育局要进行监督。
(二)体育健康水平。 按九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分,成绩达到优秀的为 5 分,良好为 4 分,及格为 3 分,不及格为 2 分(初中毕业生对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所在学校重新测试)。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必须及时公布,教育局要组织抽查,凡抽查未达到原成绩的 80% 以上的学校,要组织重新测试。
(三)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内容分两大类
第一类: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跑。
第二类:篮球运球上篮、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第一类为必测项目,第二类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测一项。每个项目 5 分,共计 10 分。
运动技能素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调配监试人员。
六、关于免考、缓考、重考和补考的规定
(一)免考
1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等,经鉴定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可计满分( 15 分),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素质按 60% 计分(分别为 3 分、 6 分),总计 2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