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章管理,有利于合理使用公章,促进村级班子团结协调、社会稳定和谐,根据《金华市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村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党支部书记保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印章由村经管会主任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文书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公章。
二、对村委会印章的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对公章的使用,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每月送书记、村主任审查一次。村主职干部对公章使用登记簿要不定期进行督查。
三、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