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机关各工作人员:
《柳城畲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四项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柳城畲族镇委员会
柳城畲族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一、柳城畲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世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法律、人才等方面的新知识,全面准确地把握“五个坚持”的原则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确立新的改革观、发展观和稳定观,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二)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
中心组由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镇长科技助理,镇党委组织员组成。
(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学习、中心发言、讨论等方法,并建立“三个一”制度。
l、每二个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前,将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法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中心组成员对学习的有关内容要事先进行自学,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总天数不少于12天,每次集中学习到课率和每位中心组成员的年到课率,均不低于90%。
2、每季一次学习体会交流制度。每次交流会确定2—3名同志作中心发言,全体中心组成员在一年内要全部交流发言;中心发言人要着眼于新的实际和新的发展,事先做好发言准备。
3、每人每年撰写一篇学习文章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写出1至2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文章,参加镇和县里的交流或评比,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四)具体要求
l、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中心组要制定好全年的学习计划。
2、每次集中学习讨论,都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有明确的主题,有中心发言,有学习记录。
3、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4、严格学习管理。中心组要于每年6月、12月分两次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总结要具体反映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主题、学习材料、参加人数、主持人姓名、理论学习成果。要严格中心组学习纪律,中心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中心组学习活动,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确实事出有因,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必须向中心组学习召集人提出书面请假。
二、柳城畲族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先进理论武装全体镇机关干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机关干部队伍中树立“竞争就是学习力”、“学习型机关建设就是科学管理”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一个“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论学习氛围,使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新的提高,业务能力有新的加强.机关作风有新的改进,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取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撑。
(二)参加理论学习的对象
除门卫、炊事员以外的全体镇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参加理论学习。
(三)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采用自学、集中上课、学习交流等形式,并建立以下学习制度:
1、每月集中二次学习制度。每月二次镇统一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时间一般定在星期一晚上。
2、每季上一次辅导课制度。采用集中上课的形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新知识教育。辅导课原则上由镇领导负责授课,镇也将邀请有关县领导、学者、专家和镇老领导授课。
3、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制度。联系机关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多写促进多学、多思推动多学,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交流会。每位镇机关干部每季度要写出一篇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4、每人每年读一本好书制度。每个镇机关干部每年要有选择地读一本好书,包括现代经济、文化、科技、法律、机关效能、理论热点等方面的读本。
(四)几点要求
l、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全年的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2、每次学习活动,各镇机关干部都要用专用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镇将不定期抽查。
3、学习实行点名制,考勤情况要登记在册,将出勤率与奖金挂钩,体现学习的严肃性。镇机关干部不得无故缺席镇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确实事出有因,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提出书面请假。
三、柳城畲族镇严格上下班纪律的规定
(一)上下班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在岗在位;
3、不在上班时间办私事;
4、工作去向牌如实告示;
5、除工作需外出外,都应该在办公室;
6、服从镇党委、政府及工作片、线的加班工作安排。
(二)保障措施:
1、严格上下班纪律,早上上班由镇纪委统一组织签到,实行镇领导值班制度。镇机关工作人员早上上班必须签到,上班时间一过停止签到,签到册由值班领导交回纪委保管,严禁代签,发现有代签现象的视同迟到并负连带责任;开会、出差、请假的由镇纪委如实登记。
2、严格请假制度,一天以内向片长、主任请假,一天以上向书记或镇长书面请假;
3、迟到一次或值班领导抽查抽到无故严重早退一次的,由当事人向值班领导书面说明理由;二次以上的,扣半个月全额预发奖金;三次以上的扣全月全额预发奖金。
4、对上下班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员按月在公开栏上通报;
5、被上级效能办暗访通报的,一次扣除一个月全额预发奖金;
6、设立镇干部工作去向牌,严格去向牌管理;
7、处理突发性事件和从事突发性工作加班的,镇政府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四、柳城畲族镇双休日、晚上值班制度
1、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每班由一位班子成员带班值班。
2、值班时间严格遵守县府办规定的作息时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如需换班的,事先应向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人员自行负责换班;需请假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
3、值班人员要负责镇政府日常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应急突发事件;做好群众接待工作,可以办理的,应及时予以办理,不在值班人员职责范围的,应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说明群众办理事项的途径,方便群众办事。
4、值班结束后,由值班人员搞好办公室卫生,保持清洁;由值班领导做好值班情况、人员到位情况记录。
5、值班人员无故一次不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负责人书面说明理由,二次以上的,扣除半个月预发奖金,三次以上的扣除全月预发奖金。
五、柳城畲族镇“周三服务日”制度
1、每周三为全体干部包括农村工作指导员到村为民服务日。
2、服务的形式,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到村现场办公、约访、定点接待和走访服务等。
3、凡遇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需到村现场办公、定点接待的,各工作片必须精心组织并安排片领导参加。
4、下村服务要做好记录。
5、镇干部、指导员下村服务,要遵守群众纪律,热情服务,树好新形象,在周三服务日,在村用餐中餐严禁饮酒。
6、周三下村服务日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考核。
7、镇将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周三服务日情况,对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六、柳城畲族镇工作去向牌制度
1、在各办公室门口设立工作去向牌;
2、每位工作人员每天需如实填写去向牌;
3、严格去向牌管理,镇要不定期地组织检查;
4、对不如实告示工作去向或不填写去向牌的,作以下处理:
①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予以口头警告;
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扣当月四分之一预发奖金,并在公开栏上通报;
③因不如实告示工作去向或不填写去向牌而被上级效能办明查暗访通报的,一次扣除一个月全额预发奖金。
七、柳城畲族镇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l、政务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规划情况和责任人、完成进度情况;
(2)机构设置以及镇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及分管工作;
(3)党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救济及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员的发放情况、术材采伐审批、招投标等内容,同时根据本镇实际公开项目;
(4)重大工程的发包、资金收支情况;
(5)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办事依据、奖惩措施等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公开的内容。
2、财务公开内容:
主要是财务收支情况、公务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小车修缮费、固定资产变动、大宗物资采购等七大项。能公布到支出人的就公布到人。对重大支出项目内容的公布应包括预决算人员、审批人员、经办的人员等。
(二)公开的形式
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在固定场所张榜公布,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细公布。
(三)政务(财务)公开的要求
政务(财务)要求做到“四定”:
定期:政务公开中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规划情况在年初时公开,其它公开内容根据实际随时公开。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如遇重大支出随时公开,年终时公开全年财务结果。
定人:区别具体情况,将实际发生情况公开到有关工作片、线或个人。
定项目:按期各项规定应予公开的项目,都应如实公布。
定规范:对公开项目的内容力求通俗易懂、实事求是,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公开的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务(财务)公开制度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负责制度的实施。为便于群众监督,建立镇政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镇人大主席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负责民主理财的监督,并设立政务(财务)公开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7880001、87880006)。
八、柳城畲族镇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1、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2、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3、严禁在工作日的中餐饮酒(特殊情况除外);
4、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以上禁令请镇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对违禁人员酌情予以处罚。违禁一次,扣发一个月预发奖金,并在干部大会上批评;第二次违禁,扣发一个季度预发奖金,并在公开栏通报批评;多次违禁的,或被上级效能办暗访通报的,扣发全年预发奖金。
九、柳城畲族镇首问责任制
1、文明、热情接待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
2、现场答复办理一般事务性工作和分管工作。
3、对现场无法办理的事项,负责陪同来客到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处。如该同志不在,则问清情况,填写办事登记表,交给有关负责人办理,并承诺承办完毕时间。
4、凡需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复杂事情,应向来客、群众说明事由,做好解释工作。
十、柳城畲族镇服务承诺制
l、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
2、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当天能办的,不滞留过夜;做到不压不拖,及时办结。
3、镇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柳城畲族镇限时办结制
l、对即办事项,在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需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2、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立即对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按时办结。
3、对每位上门办事的群众和来客要求办理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4、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柳城畲族镇AB岗制
1、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有关领导同意。避免管理服务相对人到镇政府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2、镇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3、主要负责人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某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4、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5、违反本制度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武义县柳城畲族镇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来宾接待工作是镇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柳城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南部地区旅游事业的发展,镇政府对外交流日益频繁,接待任务日益增多,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已成为迫切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保证接待费用合理使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l、来本镇政府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2、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3、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镇政府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县乡镇(街道)需要接待的人员。
4、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以下称镇主要领导)交办予以接待的来宾。
(二)、接待原则
l、热情、周到、合理、必需、节俭的原则。
2、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统一审核、统一审批的原则。
(三)、接待程序及有关规定
1、凡是到柳城指导联系工作的来客就餐招待应在镇食堂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到外面就餐的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
2、所有来宾接待都要实行事先报批制度,即接待来宾之前必须填制“来宾接待审批单”,由镇党政办主任审核,镇主要领导审批,相关人员对口安排接待。
3、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来宾人数。
4、节假日或临时来宾,难以按正常程序办理的,接待联系人需电话请示镇主要领导后,再安排接待,但事后必须在3天内补办手续。如联系人自行安排,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5、接待人员在接待来宾的过程中,来宾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积极帮助解决,如不能解决和满足的,要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情况,以便妥善处理好来宾的要求,做到领导和来宾都满意。
(四)、接待标准
1、地厅级来宾及重要来宾正餐每餐60—80元/人。
2、县处级来宾正餐每餐40一60元/人。
3、科局级来宾正餐每餐30—40元/人。
4、一般公务往来及外省、市、县有关单位来本镇政府参观考察人员正餐每餐30—35元/人。
5、公务用烟应严格控制,确需用烟的,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统一到党政办领用,否则不予报销。
6、住宿费用原则上要求来宾自理。确需安排的,一般安排在当地旅馆住宿,如需安排在县城住宿的,地厅级来宾安排套房,县处级来宾安排单人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
(五)、礼品赠送规定
对接待范围内的来宾需要赠送礼品的,或本镇干部到省、到市或本县有关部门办事需要赠送礼品的、以本地土特产为主,并先由经办人填制“礼品赠送审批单”,由镇党政办审核,镇主要领导审批。
(六)、报销审批规定
l、所有接待、礼品赠送费用支出报销均须附“来宾接待审批单”和“礼品赠送审批单”,经办人须妥善保管审批单,报销前送书记审核,然后送镇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2、接待来宾用餐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安排,如费用超过标准,必须说明正当原因,否则不予报销。
3、对未按规定报批擅自接待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接待工作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请制,并要求及时结报。
十四、柳城畲族镇公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镇的车辆管理,预防各类事故,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党政办调派安排,除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外,其他班子成员需公务用车,应先向党政办说明出车时间、地点、出车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派。各办公室、工作片遇紧急特殊情况需公务用车的,镇机关干部应先向各办公室主任、工作片片长提出用车要求,再由各主任、片长向党政办申请派车。实行“一车一钥匙”制度,多配的车钥匙统一交党政办管理。原则上不租用社会车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因车辆有限,到附近村开展工作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如遇到用车紧张,不能满足用车需求时,镇机关干部应予谅解,并服从党政办公室统一调派。
三、严禁镇机关干部驾驶公车和私自用车。确需用车的,要征得主管或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用车。未经党政办或主要领导同意私自出车以公车私用论处,违反规定出现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镇一律不予报销有关费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强车辆汽油管理。由驾驶员按实际需要到指定加油站刷卡加油。党政办公室每季对车辆实际行驶里程与实际用油进行核查。
五、驾驶员不得将公车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出车,否则一切后果、费用由当事人和驾驶员负责,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六、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强组织纪律,服从安排。
七、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凡因酒后开车、疲劳开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车辆在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一律停放在镇大院或经批准停放在县城固定停车场内。特殊情况出车确定无法返回的,及时向党政办报告原因,批准后,就近停放在安全的停车场内。
九、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不疲劳驾车。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
十、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经党政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在外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驾驶员在征得党政办同意后可先行修理,回单位后补写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
十一、除特殊情况外,违章、超速、闯红灯等交通处罚的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身承担。
十二、驾驶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手机,确保通讯畅通,以保证镇及时用车。
十三、驾驶员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要与主管领导讲明情况。
十四、汽车保险统一由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全年驾驶无事故的,给予安全行车奖励。
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若有不祥之处,由镇主要领导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