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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09]83号
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局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机关规范化运作水平,树立农业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武义县农业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局办备案。
附件:《武义县农业局有关工作制度》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中共武义县农业局党委会议事制度
1. 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委员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局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可以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单位领导列席会议。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2. 党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3. 党委会一般主要议题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研究落实意见;研究全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讨论决定有关全局工作思路、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议题由主持人征求其它党委委员意见后确定。提交党委讨论的问题,会前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或准备;人事任免事项由人事科准备。会议的议题、日期一般应在会前一天通知有关人员,党委委员如有异议,应当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一般不临时动议。
4. 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诉会议主持人。
5. 党委会决定事项,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基础上进行,如需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以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可根据内容,采取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举手、口头阐述等方式进行表决。对重要事项和干部的任免,要逐项讨论,逐个进行表决。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分歧,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复议表决。
6. 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由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或文件,并视其内容通报到下级党组织或行政各单位。
7. 党委会议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对有关决议事项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反馈。
中共武义县农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局班子成员、调研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到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局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党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2、学习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与通读全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根据内容,采取中心发言与中心组成员集中讨论发言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效。分散自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利用工作或业余时间进行,有计划地选读一些当代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等书籍,做好读书笔记。中心组学习每个月至少要集中组织一次,全年累计组织集中学习天数不少于12天。
3、学习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理论知识;重要文章、重要讲话;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若干重要著作;农业法律、科技、历史、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各方面发展的新知识。
4、学习要求:一是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要求抓好分散自学,做好自学笔记,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必须请假;二是每次中心组学习必须确定1-2名中心发言人,每位局班子成员每年作中心发言不得少于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人名单将定期上报县委宣传部备案;三是中心发言人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发言前至少要形成书面提纲。中心发言人的发言内容可以作理论辅导,可以作时事讲解,可以就农业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也可以介绍在基层调研或外出考察学习的体会等等,做到推动和促进工作的目的;四是中心发言人发言后,所有参学对象都要对其发言谈认识、谈体会、谈心得、谈建议,相关人员要做好记录。
武义县农业局局务会议事制度
一、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局调研员及各科室站负责人。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一般每月举行1—2次,办公室主任到会记录并负责执行和督查。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决策和法规、制定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
2、讨论和审定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3、分析农业生产形势、讨论和审定各月度的工作计划、制定落实办法。
4、讨论和审定各项重大农业科学技术项目,制定实施办法。
5、听取各科室站的工作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安排。
6、研究各业务站重要的请示、报告。
7、通报和讨论农业工作有关重要情况,决定农业局其它工作上的重要问题。
三、会议作出决定需要行文的,由局办公室参会同志拟定文稿,送局长审核后印发。
四、会议一般不临时动议。
武义县农业局工作纪律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全局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切实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更好地服务“三农”,在社会中树立农业部门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制订以下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考勤制度要求,自觉遵守早上上班签到制度,对迟到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因公外出或有事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事先按《武义县农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相关规定办理,否则作迟到处理。
二、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工作去向制度。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必须在去向牌上说明去向,没有说明去向的作擅离工作岗位处理,发现一次作批评教育,二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执行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凡群众来本局办事或来电询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的基本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回复。因违反首问责任人制度而被群众举报投诉的行为,经核实后根据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四、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凡局组织集中学习时间,必须积极参加,并做好签到登记,对无故不参加的,少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
五、严格执行“四项禁令”。对违反效能建设“四项禁令”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浙江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局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纪律督查组,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效能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制,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追究上一级连带责任。
武义县农业局工作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工作督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为被督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三条 实行一周一督查制度。
第四条 工作督查范围:
(一)局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
(二)各类工作总结、报表;
(三)重要来信、来访办理落实情况;
(四)县人民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五)各单位每月工作小结及下月工作安排报送情况;
(六)各种会议参加到会情况;
(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局领导交办和上级指定要求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实行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完成上级或本局部署的重要工作,按指定时间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如逾期或不报的予以通报。
单位被通报的,每被通报一次,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一年内两次以上被通报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和负责人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第六条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武义县农业局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确保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纪委有关公务车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局车辆由局领导安排分线使用,遇有重大活动,全局车辆统一调配使用。
2、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局机关车辆统一确定停放在局大院车库内,局属单位车辆停放地点报局办备案。
3、严禁公车私驾,车辆必需配备专职驾驶员。发现公车私驾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凡因公车私驾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4、车辆用油,实行IC卡制。购油卡与管油卡实行分开管理。驾驶员按所驾车辆耗油量,到局财务处领卡,领取的油卡由驾驶员签名登记,充值数量和各车辆领用数量,每月在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5、车辆修理事前向局办公室报告,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并实行定点维修。修理费用由财务人员结算,修理费用清单应有驾驶员签字。
6、驾驶员的纪律、义务和权利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服从分配,做到随叫随到随出车。
(2)勤检查,勤清洗,及时排除故障。出车前要检查车况,以保持车况良好、洁净。车辆损坏要及时修理,损坏情况当天要报知办公室。小修理、洗车原则上由驾驶员完成。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违章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4)严禁驾驶员擅自出车。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三次作待岗或清退处理。
(5)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驾驶员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驾驶员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而造成车辆被盗的,应承担除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外的全部损失。
(6)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上下班;出车回局后如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擅离办公室。
武义县农业局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廉政勤政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以身作则,并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服从大局,令行禁止。
三、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办事公开,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在人事、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购买大宗物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
四、严格财务管理,认真实行财务公开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不得乱开口子,乱发钱物。
五、倡导节俭廉政,局干部职工工作下乡应节俭从事,简便用餐,不得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接受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以权谋私。
六、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公车公用。
七、强化监督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强党外监督,促进制度的有效实施。
武义县农业局干部学习制度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队伍素质,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时间:全局集中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晚上。
三、全局学习组织:由局机关各科室轮流组织,每个科室轮值一个月,轮值科室为该月份学习责任单位,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负责该月份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内容确定,并组织实施。各科室须在轮值前半个月,将学习计划和内容报联系领导审定。具体轮值安排见附表。
四、学习(会议)纪律: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事不能参加的,应做到请假。学习、开会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玩手机等。
五、奖惩:学习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考核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者按照《武义县农业局工作纪律制度》处理。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附件:
局机关学习轮值顺序安排
局办公室→产业发展科→人事科→法规科→质监科
武义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
凡工作人员因事、因病等确需请假的,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均按旷工对待。
二、请假批准
1、局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批准;2天以内(含2天),科室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局长批准。
2、局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局长批准。
3、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
三、请假期间的相关规定
工作人员休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公伤假期间,原工资照发。工作人员旷工、超出假期的,按县人事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