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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义 县 农 业 局
文件
武 义 县 财 政 局
武农[2009]47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
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预拨2009年度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09]1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支持,提高农民发展粮棉生产的积极性,规范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的农户。
2、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单季晚稻)、晚稻(连作晚稻)和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操作程序及补贴办法
各地组织农户在粮棉各季作物种植(或移栽)后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粮食种植大户向耕地承包所在地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将当季作物分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张榜公示,并附举报电话(87663293、87642943),公示七天后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审核后,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所有补贴作物分户面积统计汇总(见附件1),并登记造册(见附件2),于8月15日前上报县种子管理站(附件2以电子档案上报),经县种子管理站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面积进行审核后统一下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并在各村公示。
三、有关要求
1、实行分级负责制。为确保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实行分级负责制。村委会要对上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并保存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申报表及公示件,以便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将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做好发放清册的建档和保存。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工作指导,对上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
2、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良种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政策的真实性和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暗访。一旦发现虚报面积、虚报农户,截留、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严肃处理。
3、做好宣传和服务。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农民种粮棉积极性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种粮棉农民的政策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把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计补田亩数和补贴标准、金额公布于众,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加强与农民的联系,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附件:1、2009年武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情况汇总表
2、2009年武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清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抄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县委办、县府办,徐华良副书记、
李国旗副县长。
武义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武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亩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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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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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农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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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及流转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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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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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季晚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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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作晚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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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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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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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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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中央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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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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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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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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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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