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农[2009]15号
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
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3月份起,各职能科室站(法规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局、执法大队、粮油站、特产站、农经站、种子管理站)每月10日和25日向局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整治小组办公室(法规科)联系人:赵继刚。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2、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
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市农业局,县府办,县食安委。
武义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和农产品品质提升,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09〕4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09〕20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农产品生产环节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96%以上,其中“三品”监测平均合格率98%以上,饲料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主要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96%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开展产地准出试点;二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三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其它隐性成份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四是加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茶叶、蜜梨、蔬菜、柑桔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生产经销企业。重点区域:蔬菜、水果、茶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粮油站负责粮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整治的牵头工作,并组织质量抽检,特产站负责茶叶、水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整治的牵头工作,并组织质量抽检,农业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法规科、产业发展科、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配合。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贯彻落实《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组织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主产区。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法规科、产业发展科、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生鲜乳生产和奶站整治和生鲜乳质量抽检,农业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饲料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鱼粉等蛋白饲料原料重点产区、畜牧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产业发展科、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饲料行业整治,农业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兽药及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畜禽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97%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养殖过程管理,全面推行畜产品养殖记录制度,开展产地准出试点;二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三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五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六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家禽、蜂产品,以及禁用、未批准的兽药;重点单位:畜禽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兽药生产经销企业;重点区域:精肉瘦等违禁药物违法使用存在隐患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法规科、产业发展科、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配合。其中畜牧兽医局负责兽药行业、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和畜禽产品质量抽检,农业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