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交通系统各单位:
2009年"十一"黄金周将于10月1日开始,10月8日结束。为做好假日期间的运输组织和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重要物资运输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十一"长假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华诞,又逢中秋传统佳节,连续休假时间延长,旅客出行需求将明显提升。据预测,10月1日至8日,全县公路旅客发送量14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各单位要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时间延长,两节重叠以及国庆60周年三大特点,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运输保障工作。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的特殊情况,客运企业节前要根据分析预测情况合理安排运力,制定周密可行的黄金周运输方案,假日期间要时刻关注运输市场动态,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各单位要健全假日运输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假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等管理制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舒心出行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运输的准备。
二、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运输安全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十一" 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浙交〔2009〕176号)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交安办〔2009〕15号)的部署,在9月底之前以道路水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在建工程、桥梁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排查和整改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的落实情况。
运管所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经营业户加强对所有参加"黄金周"运输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同时对车辆上的消防、救生等设备的配备和适用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督促各客运站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车辆双门检、危险品查堵等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车站的门检工作,严格禁止超载车辆出站和危险品进站上车;三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巡查,保障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公路段要做好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出入旅游景区公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路的畅通。公路的施工地段要及早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标志和设备,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影响黄金周旅客运输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黄金周期间,运管所要深入基层,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输业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关,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查处节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主动做好节日期间加班车辆的手续办理工作。各车站、运输企业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和提倡规范化和人性化服务,充分满足乘客的需求,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动态管理,抓好行业维稳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国庆60周年、甲型H1N1流感病毒、义乌等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等因素给黄金周运输可能带来的影响,早准备、早部署,落实防控责任、人员、方案措施,加强运输市场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及早发现各类不稳定事件发生的苗头并妥善处置,把不稳定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事件扩大,造成更大的影响。
六、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和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假日运输的联络、协调、统计和信息的收集,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假日期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或发生旅客压站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运管所自10月1日起,每日8:30前向市运管处报送前一天的《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情况表》,10月8日报送预测的整个假日期间的数据,并抄送局值班室;10月9日上午各单位将黄金周工作小结报局运管科。
各单位"十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请于9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和运管科。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