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农[2010]1号
关于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
发展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实施意见》(县委[2007]34号)和县政府《关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的若干政策意见》(武政发[2007]56号)精神,决定对2009年度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本次项目验收采取村报、乡镇(街道)验收、县抽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验收时,应及时填制项目验收分户清册,将项目验收分户清册在各自村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群众无异议后,再填写验收汇总表并附验收清单报县相关部门。县有关部门组成县级验收组,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结果进行抽查。
二、验收时间:2010年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初验收;2010年4月,县级验收组到各乡镇开展组织抽查(2008、2009两个年度一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