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四所小学、三所公办幼儿园:
2009 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基〔 2010 〕 3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 2009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 2010 年暑假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校(单位)遵照执行。
一、小学、初中定于 6 月 29 日至 30 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中定于 7 月 3 日至 4 日举行期末考试(考试具体安排见县教研室通知)。小学、初中 7 月 2 日开始放暑假;高中 7 月 5 日开始放暑假。教职工于 8 月 25 日回校报到, 26 日至 30 日安排教师集中学习、师德教育、集体备课等工作。学生于 8 月 31 日交费注册, 9 月 1 日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要严肃考风考纪,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初中和高中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升学或招生任务。严禁违规办班、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四、继续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暑假期间,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采取推迟放假或提前报到等形式变相上课。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过一个宽松愉快的假期,各校要加强对本校在职教师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职在编教师违规搞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中小学文化课教学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各校应根据实际,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科技、艺术、家政、体育、社会综合实践等方面健康有益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各校要组织好家访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期结束之际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客观公正地向家长通报学生素质发展的情况。高中段学校则进行有重点的家访。尤其是那些特困家庭学生、患重病学生以及低保家庭学生要进行重点家访,确保他们完成学业,建立和谐的师生、家校关系。
六、放假离校前,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要注意旅行、交通、游泳和饮食等方面的安全。尤其要把防止交通、中毒和溺水事故作为暑假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教育学生不得在没有成年人陪护的情况下外出或游泳。同时各校要用“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做好假期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