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加强交通系统的行风廉政建设,健全社会监管和评价机制,根据《2009年全县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县委办[2009]2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本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所、队中开展面向社会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及时间安排
此次评议活动于2010年元月上旬进行,此次述职述廉的单位为局工程科、运管科、运管稽征所、路政大队等四个单位,参加人员为局工程科、运管科的中层正副职,运管稽征所、路政大队的班子成员。
二、主要内容
1、发挥本单位(科室)职能,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情况。
2、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的情况。
3、本单位(科室)工作完成情况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
三、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和行风监督员、乡镇街道及监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和要求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增强述职述廉的针对性。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相关科、所、队参加述职述廉人员要根据述职述廉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述职述廉报告要事先送局纪委审阅。
(三)参加评议活动人员。邀请局效能和行风监督员、纪检监察部门及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监管服务对象不少于50%。监督服务对象应由从监管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
(四)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述职述廉工作由局纪委实施,运管稽征所、路政大队等单位"一把手"代表单位进行述职述廉,局工程科、运管科中层正副职,运管稽征所、路政大队班子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接受监督评议。
(五)组织社会评议。述职述廉完毕后,现场发放社会评议表,由参加评议会的代表对述职述廉人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表当场收回。社会评议表由县纠风办统一制定,由局纪委负责收集、整理、统计,统计结果报告县纠风办。
(六)意见反馈和整改。对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局纪委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限期整改;情况不实的予以澄清。评议结果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对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评议代表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强化组织。此次评议活动由局纪委组织开展,系统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所、队办事窗口作为被评议的对象。局纪委做好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各科、所、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选定参加评议的社会各界代表,对统计表格进行整理汇总。各被评议科、所、队要做好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的准备工作,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的意见建议,制订整改方案加以整改落实。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