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民〔2010〕18号
关于开展2010年孤儿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权益,根据民政部等15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孤儿救助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孤儿救助情况普查工作。
去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了一次孤儿救助情况调查摸底,但在平时工作中,发现尚有部分乡镇存在遗漏未查的地方。因此,各乡镇(街道)在去年初查的基础上,再次安排人员,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摸清摸准孤儿的基本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二、普查对象
1、父母已不健在,未年满18周岁的孤儿。
2、年满18周岁且尚在学校就读的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