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民〔2010〕16 号
关于二OO九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
通 知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决定进行2009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09年6月30日前经武义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2009年度本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含信息公开、承诺服务、公益活动、管理规范、设施完善);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及经费收支情况。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