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规划建设泉溪镇仓部圳村木和山
地块排污设施的报告
武义县人民政府:
我镇“关于要求将泉溪镇仓部圳村木和山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并实行公开出让的请示”以泉政〔2010〕3号文件上报县政府。为确保该出让地块原有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清溪湖的饮用水质量,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出让地块排污进行专项规划,合理有效处理该地块生活污水排放,将从仓部圳后山直接建设一条200米左右的排污管道(300米PE双壁波纹管),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清溪湖水库外围,建设费用由该项地块的受让方承担,镇政府将对该工程规划建设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报告,望予批准。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蓝献华 联系电话:8772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