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民〔2011〕9号
关于开展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
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根据《武义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武政办[2008]85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为确保今年救助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救助对象
1、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低保边缘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