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镇属各单位: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计划外怀孕、出生人数增加,政策兑现难度加大,为扭转当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确保完成201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突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计划生育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1年3月5日-5月4日,时间2个月。
二、整治重点:
1、征收本年度及历年拖欠的社会抚养费。
2、对计划外怀孕对象采取补救措施。
3、重点对象的清查,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妇检透环扫尾。
三、整治目标:
采用百分制考核本次整治活动,其中:1、征收社会抚养费为50分。当年征收率要达到90%以上,历年征收率为50%以上,每欠一个百分点
扣1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当年的加5分,历年的加2分。2、对计划外怀孕对象采取补救措施30分。3、重点对象的清查5分,二胎结扎10分,妇检透环扫尾措施5分。考核结果80分以上(含80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四、采取措施:
1、镇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公示栏,专项整治过程中,镇政府将每10天进行一次督查,将督查、考核结果上墙公示,并视情采取书面或会议形式通报。
2、镇党委、政府对不达标村实行问责。责任在主职干部的,启动"村干部辞职承诺"程序;责任不在主职干部的,对分管领导、村计生服务员实行一次诫免谈话。专项整治不达标且排名倒数的三个村,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专门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视情对村主职干部、分管干部及计生服务员进行调整。
3、专项整治考核不达标村的非党村委主任、计生分管领导、村计划生育服务员不得列为本年度党员发展对象。
4、专项整治考核不达标的村主职干部、计生服务员年终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分扣50%。
五、工作经费:
凡要出差到县外的工作经费一律由所在村、所在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