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2011年小学招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学校:
为做好2011年小学招生、转学工作,严肃学籍管理制度,按时准确统计填报教育基础报表和提高现有教育资源利用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县教育局工作要求,武政办[2005]33号、武招办[2011]2号、武教[2004]123号文件和《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作如下通知:
一、小学招生有关规定
1 、各学区小学要在六月份“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本学区内新生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依法全部入学”。
2 、“小学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划为主,按户籍属地和就近就地为原则,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收新生”。熟溪小学招收白洋渡、下王宅、鸣阳、程王处社区和金皮、生水塘、白溪口村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学龄儿童;明招小学招收白溪学区适龄儿童;邵宅小学招收邵宅学区适龄儿童;中银小学招收朱村学区适龄儿童;张村小学招收张村学区适龄儿童。各小学按省政府[2003]156号文件规定招收在本学区内外来经商、办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 、各小学要按招生文件和学校条件控制招生人数,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4 、各校必须于开学一周内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好新生名册,由白洋教育办公室汇总上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