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口和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武义县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从 2011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现和谐计生,达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的,从而建立起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二、工作内容和模式
诚信计生实行的是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工作模式。
双向承诺: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愿按政策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 5-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出现违法生育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出现政策外怀孕,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三、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县、乡镇(街道)指导、村(居)为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