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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11]60号
关于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三品”生产单位,局属相关科站:
近年来,随着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产业发展和数量增加,部分生产经营主体放松了对“三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出现了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记录不完善、违规使用标志标识等现象。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地产“三品”的监管,维护“三品”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信力,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促使获证产品达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销售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要求,确保上市“三品”质量安全、标识规范。
二、检查重点
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的茶叶、蔬菜、畜产品为重点,集中检查标准化生产和包装标识规范化情况,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与管理、安全间隔期执行、生产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各获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自纠和整改,并于本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统计表(见附件)寄送到县农业局农产品质监科。
(二)实地抽查阶段:8月21日-8月30日,由县农业局组织相关职能科站人员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质询等形式。9月1日-9月25日,迎接省市检查组对本地“三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总结检查工作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执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敏感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同时深入调查剖析原因,针对具体情况,责成相关单位迅速整改。
(三)加强信息沟通。检查结束后,要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对策建议。有关“三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情况于9月底前及时上报市农业局。
附件:武义县“三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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