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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系统各单位:
2012 年中秋国庆长假将于9 月30 日开始,10 月7 日结束。为做好假日期间全县交通行业运输组织工作,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国庆节正值我国十八大召开前夕,又逢中秋传统佳节,连续休假时间延长,旅客出行需求将明显提升。各单位要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力做好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假日运输保障工作。要针对今年长假的特殊情况,健全假日运输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假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等管理制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舒心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客流预测,科学组织运力
各单位要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针对今年假期时间延长,两节重叠以及实施小型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政策等特点,对今年国庆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市场进行调研,科学分析预测旅客的流量、流向和流时特点。根据分析预测情况合理安排运力,制订周密、可行的黄金周运输方案。假日期间要时刻关注运输市场动态,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方便群众出行。同时,要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运输的准备。
三、落实安全责任,维护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运输安全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和预案,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要按照9 月3 日全省交通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和9 月18日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继续做好"打非治违"活动和安全大检查,紧紧抓住重点,严防死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要重点关注农村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公路部门要重点关注公路通行安全保障,加强巡查。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现场管理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要高度重视行业稳定工作,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确保假日运输稳定有序。运管所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经营业户加强对所有参加"黄金周"运输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把好适运、适载关,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同时对车辆上的消防、救生等设备的配备和适用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督促旅游风景区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三是督促各客运车站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车辆安全门检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车站的门检工作,严 格禁止超载车辆出站,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查检工作,杜绝旅客携带危险品带上车;四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落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单程运距在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 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2 名以上驾驶员。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 时至5 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四、保障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针对今年国庆节公路首次实行小型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政策,公路段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应对。要做好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出入旅游景区公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路的畅通。公路施工地段要及早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标志和设备,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影响黄金周旅客运输的正常进行。
五、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行业监管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运管所要深入基层,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输业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关,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查处节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主动做好节日期间加班车辆的手续办理工作。各车站、运输企业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和提倡规范化和人性化服务,充分满足乘客的需求,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
六、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实行24 小时值班,负责假日客运的联络、协调、统计和信息的收集,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假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或发生旅客压站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各单位每天16:30 前报送当天安全稳定情况(无事报平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送;并于10 月8 日9:00 前将整个假日期间的运输安全情况报送局运管科。请各单位将假日值班表和联系方式于9 月26 日前报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