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全县所有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都必须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并接受考核,经考核必须达到达标及以上等级。"平安工地"的达标考核情况纳入建设单位年度考核及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并与安全信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挂钩联动。
二、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全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建设工作,由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考评组负责全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的复核确认。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胡建锋;成员:张征、黄益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质监站,联系人:黄益武,联系电话:0579-87675671。
三、各相关单位均应成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及相应的达标考核机构,按各自职责负责"平安工地"建设的规划协调、日常管理、达标推进及考核评价工作。
附件:
1.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2.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