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和《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认真做好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我县组织参加浙江省统计局和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
二、竞赛日程
本次活动的试题和竞赛须知于5月21日在《浙江法制报》上刊登,同时在浙江统计信息网(www.zj.stats.gov.cn)、浙江法治在线网(www.zjfzol.com.cn)上发布相关信息,也可以见以下附件1、附件2。竞赛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答案及获奖名单将于2012年7月下旬在上述各媒体公布。
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