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为迎接中国武义第六届温泉节暨第三届养博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根据武政办〔2012〕1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改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的要求,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目标,形成乡、村和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构建环境整洁、生态优良、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新农村。
二、工作目标
农村遗留垃圾得到彻底清除;农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农村垃圾清扫清运工作队伍得到优化;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得到整治;农村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得到加强。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扫活动
一是由乡农办负责,以村为单位,重点开展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公共区域、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沟渠畅通无淤积,池塘清洁无漂浮物。组织乡干部参加政府机关所在地清理卫生死角,清运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及村干部开展践行"创先争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清理所在行政村卫生死角;动员群众广泛开展庭院整治活动,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
二是由乡属单位负责开展彻底清理学校、卫生院内的生活垃圾,各单位内生活垃圾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理。完善部门单位卫生"三包"制,建立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由交通办公室负责开展县道以下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中间绿化隔离带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道路两侧无垃圾,无"白色污染",交通标识完善,广告整洁有序。
四是由所在村牵头督促各市场业主,按照保洁到位、摆放整齐、买卖规范的要求,开展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保洁制度实施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五是由宣平溪电站牵头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整治河道内种菜行为,清理主要河道内的各类垃圾杂物。重点是宣平溪电站到马口柿树坪段,做到河面清洁,无漂浮物,河岸整洁,无废弃物。
(二)开展农村垃圾保洁人员优化活动。
各村负责于10月底前对本村的垃圾保洁人员队伍进行优化,更换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的村级保洁人员,明确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和"村民公约"内容合理衔接,规范工作内容,杜绝垃圾堆积焚烧等现象出现。
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村主职干部年终考核,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成效与村主职干部误工报酬挂钩。将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村卫计员工作职责,工作成效和年度考核挂钩。
(三)开展农村垃圾公共基础设施整治活动。
各村对垃圾房、垃圾桶等农村垃圾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彻查,对不能正常运行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需维修或更换的于11月15日前完成整治。
(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宣传活动。
各村结合该村实际制定或修改村民公约,将农村垃圾"门前三包"、禁止随意倾倒或焚烧垃圾、鼓励开展有机垃圾还田等内容纳入村民公约,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公约落实到位。乡宣传报道组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制订本村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各村要充分发动村干部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活动。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广大党员、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主题团队活动,与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积极投身于环境卫生秩序整治行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修养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清理"牛皮癣"、"你丢我捡"活动。各村要设置曝光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成立以乡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农办、党政办等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村、部门单位开展严格认真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各村、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通过强化督查,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建立制度,保障经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村、部门单位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以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要求,确保经费到位,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西联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