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农[2012]50号
关于印发《全 县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23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 县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23号) 要求 , 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总体要求,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撤销一批不实品牌、公布一批不良主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督促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主体的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达到100%;
(二)违法添加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率达到100%;
(五)乡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配备和监管责任到位率100%;
(六)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治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 组织开展农药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以科研名义擅自从事生产、销售农药(包括生长调节剂)的行为。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的行为。组织开展蔬菜水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 禁限用高毒农药 的不法行为。
(二)突出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整治。 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 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依法查处饲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的违规行为。 同时,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 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 安全用药监管 ,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 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落实及无害化处理情况,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三)突出病死猪处理整治。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四)突出农业投入品整治。 以 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为重点品种 集中力量开展秋季“绿剑”专项活动 ,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
四、重点活动
(一)开展“千人进万社”活动,强化主体责任。 7 月下旬,开展以“普及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千人进万社”活动,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每家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养殖场负责人告知一次、约谈一次、培训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送一份资料,认真落实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生产主体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100%。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二)开展监督抽检活动,强化制度落实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产业站要根据产业特色和农产品生产季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根据前阶段隐患排查结果,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对茭白、高山四季豆、城郊叶菜类蔬菜、夏秋茶叶、水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监督抽检,为百日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增强监管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