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本局过去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重新制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派车原则
1.公务车辆使用按照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的原则派车,在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2.局机关公务小车由办公室管理和安排。
3.外单位因公到本局借车的,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因私事用公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二、车辆使用与管理
1.严格执行用车制度。未经批准私自驾公车外出者,第一次
发现,除按私人用车标准进行收费外,同时扣发本人次月安全奖;第二次发现交通运输系统通报批评并扣一季度安全奖;第三次及以上者,建议人事所在单位降级或降职处分。在私自出车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工作。车辆维修必须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表,经车队长核实、办公室核对后,报请局领导同意。方可送到指定的维修厂定价维修。凡未经批准外出修理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在外的车辆修理费,需经领导批准。车辆清洗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洗车费用概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