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武政办【2011】100号《关于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自愿申请、严格把关、便民利民、稳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现就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建立“非转农”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张世华
副组长:徐康跃、徐春泉
成员:谢庭旺、丁威、刘勇、陈罡、朱璐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1、1995年以后毕业(肄业、结业)且在2003年底前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
2004年以后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结业)生,属学校明确要求入学前将户口随迁的,能提供入学学校要求随迁证明的,可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凡学校没有明确要求随迁,本人自主迁出的除外。
2、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3、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本县农业户口。
4、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县。
5、经迁入地村两委、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确定,为该村迁出且同意落实户口。
三、办理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所在派出所提出户口“非转农”申请登记,领取申请表或从武义公安在线网站(http//www.wygaj.gov.cn)自行下载申请表;
2、申请对象提供由迁入地镇政府、村两委、经济合作社(城区的到迁入地经济合作社)签署确认,并同意落实户口的意见证明;
3、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迁入地所在派出所;
4、县人劳社保、民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住房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审核并出具相关情况证明;
5、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并由所在乡镇在村公示7日,公示结果由迁入地派出所汇总后报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