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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溪镇实施“关于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6 武义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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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武政办【2011】100号《关于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自愿申请、严格把关、便民利民、稳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现就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建立“非转农”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张世华

  副组长:徐康跃、徐春泉

  成员:谢庭旺、丁威、刘勇、陈罡、朱璐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11995年以后毕业(肄业、结业)且在2003年底前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

  2004年以后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结业)生,属学校明确要求入学前将户口随迁的,能提供入学学校要求随迁证明的,可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凡学校没有明确要求随迁,本人自主迁出的除外。

  2、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3、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本县农业户口。

  4、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县。

  5、经迁入地村两委、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确定,为该村迁出且同意落实户口。

  三、办理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所在派出所提出户口“非转农”申请登记,领取申请表或从武义公安在线网站(http//www.wygaj.gov.cn)自行下载申请表;

  2、申请对象提供由迁入地镇政府、村两委、经济合作社(城区的到迁入地经济合作社)签署确认,并同意落实户口的意见证明;

  3、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迁入地所在派出所;

  4、县人劳社保、民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住房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审核并出具相关情况证明;

  5、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并由所在乡镇在村公示7日,公示结果由迁入地派出所汇总后报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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