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
为了顺利完成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任务,根据中共武义县委、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县委[2010]37号精神,确定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要求。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按“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加强对新建农村社区的指导,并抓紧落实,于2012年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要求:
一、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建设一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整合利用农村闲置的礼堂、校舍、仓库等资源,实施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逐步形成以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在350平方米以上。室外按“一标志二栏”的要求设立;室内按“二厅三站四室五队”的要求设立。
1. 室外“一标志二栏”的设立
室外一标志即“XX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在明显处,位置、大小应适当;二栏即“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应在社区服务中心或村民居住较集中的显目位置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栏主要公开党务、村务、及财务等事项;宣传栏主要宣传党的方针、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及计生、法制等相关内容。
2. 室内“二厅三站四室五队”的设立
(1)“二厅”即便民服务大厅和多功能教育厅
必须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方便村民。面积大小按各社区条件确定。服务大厅中社区服务中心职责和体系、社区服务中心代办员职责、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应上墙。配有至少一人以上的办公桌椅、柜台、电话机、打印机、联网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施。可供五人以上就座的休息椅,在上班时间内确保有社区干部接待居民办事,并建有办事及咨询记录薄,印有便民服务手册。
多功能教育厅(党员电教室、村民学校、会议室),面积应能够同时容纳召开村民代表及党员参加的会议。并且配备必要的桌椅及电教设备。
(2)“三室”即综治调解室、老年活动室(综合活动室)、图书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