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莹社区党总支,各村党支部、村(居)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的精神,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控制村级公务招待费开支
1.开支范围。村级招待费是指各村因开展正常性工作所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村级招待费开支必须严格控制。本镇干部到村工作一律不得公款接待。
2.标准控制。村级招待费用年度总开支控制标准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各村基本标准为10000元,二是按人口数核定支出基数,标准为:500人口以内的不加不减,500—800人口的增加3000元,800人口以上的5000元。三是根据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核定支出标准(资产资源转让处置收入除外),标准为: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的5%计提增加招待费,计提总额不超过30000元。四是根据各村当年的创业承诺和县重点工程项目情况追加招待费用,追加的招待费用须经镇领导研究、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开支。当年执行招待费开支标准已用完的,财会人员不得付款入账。
3.专户核算。村级招待费必须严格遵守财务报批程序。招待费开支的会计核算实行专户核算,由各村建立招待费开支台账,逐笔逐项记载,并注明招待理由。每笔招待费开支必须凭正规发票入账,否则代理中心不予入账。村级招待费开支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月或按季逐笔逐项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4、监管职责。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报支招待费用,对超过标准开支的招待费,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由责任人个人承担超支费用,对已经支付超标部分由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回,不能收回的由村党组织书记承担50%、村主任承担30%、监委会主任承担20%。对弄虚作假报支招待费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控制不严、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造成严重影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加强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将本意见的执行情况纳入村主职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各联村干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村抓好村级招待费用开支台账的建立和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镇纪委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违反本意见规定超标准支出招待费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详见附件二《茭道镇村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暂行管理规定》
三、实行村级财务联席会议审批制度。确定每周三为各村财务联席会议审批日,所有本村各类收支原则上都必须在联席会议上报批,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其他日子各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不单独签字核报财务收支项目。
附件一:各村公务招待费用额定表
附件二:茭道镇村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暂行管理规定
2013年5月13日
抄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