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武安办〔2013〕2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镇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茭道镇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排查表
附件2: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茭道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3日
抄送:县安委办
茭道镇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遏制金属粉尘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镇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金安监管【2013】45号、武安办【2013】2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通风除尘、防尘防爆装置安装到位;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正确并落实到位;车间清洁、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到位;确保从业人员对涉及粉尘作业环节爆炸危险性认识和防范措施到位,杜绝金属粉尘燃爆重大事故。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生产工艺、作业环节涉及产生可燃爆金属粉尘的企业(加工场)。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对照检查,促使企业了解掌握涉尘作业环节的危险程度,落实通风除尘、防尘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在开展整治检查过程中,要对照《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重点检查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的企业或加工场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置到位、电气电路是否符合要求、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方式。从2013年4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排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到5月中旬):
对辖区内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加工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企业基本状况,健全并细化安全管理台账,重点梳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完成专项整治部署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督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下旬):
1、企业自查自纠。各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单位自查自纠,及时整治隐患和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监所,并在停产停业的情况下进行治理。10月1日前,由企业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镇安监所。
2、联合督查整治。各安全生产网格员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并通过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专项整治期间,各涉尘企业要及时将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报送镇安监所。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涉尘企业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将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日前报镇安监所。
五、整治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