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村: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加强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县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考核分值,100分
三、考核实施
1、对乡镇、街道统计的考核。相关会议按会议记录内容和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到名单作为依据,考核内容涉及到有关文件的需要提供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宣传工作要有相片和新闻媒体提供的相关证明(如报刊复印件),信息的上报和录用以统计的情况相互验证,没有相互依据的不得分。
2、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年度考核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
3、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的时间范围及组织工作
1、每年1月1日至每年12月31日。
2、由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对乡镇、街道考核内容按月度进行考核打分,各科室将结果上报办公室进行汇总,综合考核的成绩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
3、考核自评表在12月15日前报统计局办公室。
五、加分项
1、乡镇统计业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每人加2分,参加初、中、高级统计职称考试并通过的,每人分别加5分、10分、20分。
2、统计分析报告或统计科研成果在省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加2分/篇,获一等奖的,加3分/篇;被县级党政领导批示,加2分/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加2分/篇。同项评比不重复计算,最高得20分。以上情况年终考核前上报局办公室。
3、统计信息或工作动态,被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0分、8分、6分、2分。信息报送到局办公室,并由局在考核前统计采用情况。
4、年度内新增加统计人员的(不包括人员之间工作的调整),每人加4分。
5、新增“四上“单位入库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酌情加分。
6、年度统计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级以上统计部门表彰的可酌情加分;年度统计工作受到市级以上统计部门通报批评,本年考核工作不得分。
六、局考核分换算成县考核分后上报县考核办。
单位(盖章):
考核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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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项 目 |
评 分 项 |
扣 分 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武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wuyixian/20210606/29251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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